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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 全面注册制下“看门人”职责愈发重要

发布日期:2024-03-01 10:38    点击次数:151

  ● 本报记者 马爽

  日前,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迎来新进展: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泽达易盛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生效。该案背后的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因涉嫌在相关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监管部门予以严处。

  业内人士表示,中介机构应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发挥第一“看门人”的角色,勤勉尽责,严把项目质地,为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在全面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承担的“看门人”职责愈发重要,这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质量的好坏,从而影响资本市场的生态。

  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

  2023年4月21日,泽达易盛发布多份公告,因存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俱被予以纪律处分。此后,一些股民便开始对泽达易盛发起诉讼。直到2023年12月底,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生效。

  上市公司的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背后,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未能压实“看门人”责任无不相关。在泽达易盛案中,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涉嫌在相关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监管部门也依法依规予以严处。其中,2023年4月1日,东兴证券公告称,因在执行泽达易盛IPO项目过程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实际上,自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实施以来,监管机构便开始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一位华东地区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情形,监管机构从严打击,及时采取立案稽查、中止审核注册、暂缓发行上市、撤销发行注册等措施,保持‘零容忍’执法高压态势。”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监管层着力加强的执法重点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向记者表示,监管层需要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为上市公司虚假信披做背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下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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